1.若游戏发行版本中未包含版权声明和许可声明,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对改公司知识产权的侵犯?
2.请问应该以怎样的方式在游戏发行版本中恰当体现版权声明和许可声明?
3.在未取得游戏版号的情况下私自发行并商业化运营游戏,该行为是否侵犯改公司的知识产权?
没太了解楼主想表达什么。你说的「该公司」是指cocos引擎么?还是你从 cocos store 里面买的游戏项目源码?
符合开源协议即可?(开源项目)
游戏发行包里应该不需要有什么声明吧,和unity等不同,cocos是开源的。
是的, cocos2d-x引擎; Cocos2d-x 开源的规则是 [MIT License]
那么就完事了,MIT呀,最宽松的开源协议
游戏作品中不包含版权声明和许可声明,是符合 MIT 协议的。当然你要带上、帮忙宣传一下自然更好。
不侵犯,但ZF追责下来我这儿也是免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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